2010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林业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狠抓各项林业政策落实,林业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1.造林绿化工作扎实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
2010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应对干旱、洪涝等灾害,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全国共完成荒山荒地造林面积 590.99万公顷(886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387.28万公顷,飞播造林19.59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 184.12万公顷。义务植树取得显著成绩,有5.90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共植树 26.03亿株。截至 2010年底,全国已有天津、内蒙古、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了义务植树条例或管理办法。
2.防沙治沙取得新成效,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
2010年,随着防沙治沙激励约束机制的逐步实施,在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推动下,全国防沙治沙取得积极进展,公布了第四次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据统计,2010年全年共完成防治面积140多万公顷。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不断加大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力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利用行业健康发展,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和防控。
3.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2010年,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 366.96万公顷,占全国造林面积的 62.09%。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不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造林面积分别为88.55万公顷、98.26万公顷、43.91万公顷、136.06万公顷和0.18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比例分别为14.98%、16.63%、7.43%、23.02%和0.03%,其他社会造林占全部造林面积的37.9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1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各项公益林建设面88.55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6.88万公顷,飞播造林7.33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64.34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为 10486万公顷。工程区累计一次性安置职工67.20万人,其中2010年一次性安置1668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年末全部在册职工人数为87.04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1.7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6.85万人。2010年工程区木材产量达到1 299.48万立方米,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16.06%。
退耕还林工程 2010年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的第三年,共完成造林面积99.65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1.3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 0.03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67.48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32.14万公顷。全年完成种草面积0.49万公顷。2010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投资322.05亿元,其中造林种苗补助费13.28亿元,粮食补助资金和生活补助费203.05亿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及其他费用105.72亿元。随着先期实施的退耕地补助陆续到期,从2008年起退耕还林工程涉及的粮款兑现面积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0年涉及粮款兑现的退耕地面积为812.44万公顷。全年粮款兑现涉及2753万农户。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1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范围内的75个县共完成造林43.91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1.39万公顷,飞播造林12.26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20.26万公顷。草地治理面积17.73万公顷,小流域治理面积13.40万公顷,治理总面积达到75.04万公顷。另外,还建设暖棚95.14万平方米;购置各类饲料机械1.13万台;完成水利配套设施1.47万处;生态移民1322人,涉及324户。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10年,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136.06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89.92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46.14万公顷。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92.83万公顷,长江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1.88万公顷,沿海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7.32万公顷,珠江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6.68万公顷,太行山绿化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6.92万公顷,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0.43万公顷。在全部造林面积中,防护林面积所占比例为83.90%。自2001年以来,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682.02万公顷、飞播造林29.11万公顷、新封山育林401.67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429.36万公顷、飞播造林10.12万公顷、新封山育林200.20万公顷。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010年,保护区数量与保护区面积稳步增加,截至2010年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已达2035处,总面积1.24亿公顷,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8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7处,面积7597.42万公顷。年末实有自然保护小区4.88万个,总面积1588万公顷。野生植物就地保护点351个,总面积为476万公顷。国家划定禁猎(采)区2425个,总面积为8706万公顷。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560个,野生植物种源培育基地503个。野生动物园61个,植物园87个,狩猎场147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5456个,野生动植物科研及监测机构663个,鸟类环志中心(站)148个。全国从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人员达4.87万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8万人。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2010年,我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进程加快,全国范围内的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全年实施了39个林业湿地项目,完成中央投资2.21亿元。截至2010年底,湿地自然保护区达550多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达145处,国际重要湿地达37处,面积为391万公顷,湿地示范区面积为251万公顷。全国共有1820万公顷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3%。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0年,继续加强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6 ~2015年)》规划,100个试点县治理工作进展顺利。2010年召开的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次省部联席会会议,对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起到有力促进作用,国家下达石漠化综合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下达林业建设任务21.17公顷。截至2010年底,工程已累计完成林业建设任务 36.55万公顷。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10年,在信贷、保险以及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改革等多项政策措施的推动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取得显著进展。2010年,完成荒山荒地造林中速生树种造林74.10万公顷,占全部造林总面积的12.54%。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共造林6230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1777公顷,更新造林4439公顷。
4.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产值、产量持续增长
2010年,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2779.02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9年增加5285.29亿元,增长30.21%。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23.11%、36.24%和29.43%。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 2009年的41.30∶49.84∶8.86调整为39.05∶52.14∶8.81。分地区看,东部10省林业产业总产值比重较大,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48.68%;中部6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为4574.59亿元。东部省份增长较快,比2009年增长34.98%。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的省份共有9个,广东、山东、浙江、福建位居前四。
2010年木材产量恢复增长,达到8089.62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14.45%。锯材产量持续增长,产量为3722.63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15.26%。人造板产量快速增长,产量达到15360.83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33.03%。其中,胶合板7139.66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60.40%;纤维板4354.54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24.82%;刨花板产量1264.20万立方米,比2009年下降11.66%;其他人造板2602.43万立方米(细木工板占63.49%),比 2009年增长19.61%。木竹地板产量快速增长,达到4.79亿平方米,比2009年增长26.92%。其中,实木木地板1.12亿平方米,占全部木竹地板产量的23.32%;复合木地板2.68亿平方米,占全部木竹地板的55.97%;其他木地板5979.62万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12.48%;竹地板3940.40万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8.22%。 2010年,全国木制家具总产量26073万件,比2009年增长27.18%。木浆产量708万吨,比2009年增长28.49%。
2010年,新造经济林面积111.09万公顷,比2009年增长10.81%。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1.26亿吨。竹材产量为14.30亿根,比2009年增长5.42%。年末实有花卉种植面积76.40万公顷;切花切叶125亿支;盆栽植物29亿盆;观赏苗木57亿株;草坪3.23亿平方米。
2010年,国有林区(包括135个木材采运企业和 20个重点营林局)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保持稳定。国有林区总资产贡献率2.60%,比2009年下降1.0个百分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100.80%,比2009年提高1.7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8.00%,比2009年提高4.1个百分点;流动资产周转率0.6次,比2009年减少0.1次;成本费用利润率10.20%,比2009年下降4.3个百分点;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4443元/人,比 2009年增加3256元/人;产品销售率87.90%,比2009年下降4.3个百分点。
5.生态文化体系逐步完善,生态文明观念日益增强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 全国新建生态文化场馆78处,全国首座防治荒漠化纪念馆——新疆防治荒漠化纪念馆在乌鲁木齐市开馆。全国新建生态文化休憩场所159处,我国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科技含量最高的月季专类园——中华月季园在山东省莱州市正式运营。全国新建生态文化(文明)教育基地53处,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授予北京大学等10单位“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使“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30家。
生态文化产品越来越丰富 生态理论研究范围更加广泛,视野更加开阔,形成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和开创性的学术成果。《关于发展现代林业与建设生态文明的思考》等学术论文集中反映了生态研究领域的最新认识,为推动现代林业科学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生态文艺创作活动更加活跃,体裁更加丰富,产生了一大批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精品力作。文艺评论《世纪初中国动物小说的新突破》、《生态批评视域下的中国知青小说》,报告文学《林海苍茫,路在何方》、《茶油时代》,散文《三月,我们去植树》、《壮美的兴安岭》,诗歌《林业赞歌》、《走进林区》,小说《可可西里狼》,小小说《租地》,漫画《林二毛成长记》,小品《两全其美》,歌曲《林改之歌》,山水画《胡杨礼赞》成为年度优秀生态文艺作品的杰出代表。
生态文化传播越来越广泛 2010年,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主要新闻网站刊发各类林业和生态报道及专题达到14000余篇(条),较2009年增长7.69%。门户网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创新形式,通过专题链接、微博、博客、网上论坛、网络空间等多种渠道,不断增强生态文化传播的吸引力,不断扩大生态文化传播的覆盖面。中国林业网、关注森林网等一批新的生态文化网站建成开通运行,林业图书出版事业蓬勃发展,各类生态文化读物受到社会公众的追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展览、展会、论坛,适应了新型信息传媒快速发展和人们接受资讯方式变化的新形势,日益成为传播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
生态文化队伍越来越壮大 生态文化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批准设置林业硕士专业学位,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对林业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开辟了新的渠道;浙江林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增强了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力量。生态文艺创作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由浙江省从事生态文化相关工作的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成立。
6.林业投入大幅增加,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2010年,林业系统实际到位各类建设资金1662.56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20.66%;资金到位率为107.64%。其中,实际到位中央林业资金944.96亿元,占全部实际到位资金总量的56.84%,比2009年下降4个百分点。在中央林业资金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69.41亿元,比2009年增长39.37%;国债资金34.44亿元,下降42.57%;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11.92亿元,增长11.13%;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229.19亿元,增长16.90%。2010年,中央林业资金仍主要以工程资金形式注入林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等五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主要投入对象。中央林业资金投入5项工程的资金总量达 444.87亿元,占全部中央林业资金的47.08%。
2010年,国家林业局下达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180亿元,实际落实林业贴息贷款162.03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90.02%,其中:工业原料林(含木本油料及沙区石漠化地区种植业,下同)项目落实贷款54.37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33.56%,比2009年下降12.66%;经济林项目落实贷款40.58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25.04%,比2009年增长17.93%;其他种植业项目落实贷款12.78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7.89%,比2009年增长79.75%;多种经营项目落实贷款54.30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33.51%,比2009年下降3.26%。
2010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6.57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18.56%,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1 057.35亿美元)的0.62%。其中国外借款0.84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5.50亿美元,无偿援助0.23亿美元,分别占林业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的12.85%、83.63%和3.52%。从利用外资方式上看,依然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国外借款和无偿援助仅占林业利用外资的16.37%;从利用外资的项目类型上看,以公益林和商品林造林项目为主,项目个数为191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1.65亿美元;从林业利用外资的区域上看,沿海省份利用外资比例较大,福建和广西两地林业利用外资占全部林业利用外资总额的79.12%。
2010年,全部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到1553.32亿元,比2009年增长14.95%,其中: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449.19亿元,比2009年增长12.50%;更新改造投资完成82.21亿元,比2009年增长57.92%;森工其他固定资产完成投资21.93亿元,比2009年增长97.47%。国家投资完成745.24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47.98%。
从结构看,营林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170.96亿元,比2009年增长5.54%;森工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完成278.22亿元,比 2009年增长55.73%;营林和森工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比为4∶1。营林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33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249.84%;森工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88亿元,比2009年增长29.72%;营林和森工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比为1∶2.5。
7.林地管理进一步加强,森林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
2010年,严格林地征占用情况检查,强化林地使用情况监督,林地资源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国共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7万项,占用征收林地面积16.95万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03.92亿元。2010年,组织了对29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大林业森工集团的70个县级单位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2009年以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277项,到期临时占用林地275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1031项。检查的1277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实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7157.0公顷。其中,违法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86项,面积752.6公顷。2010年,制定下发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和《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编制完成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和《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两个行业标准;完成了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及批复工作;切实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组织编制了《林业数表管理办法》、《全国林业数表体系建设导则》和《林业数表编制数据采集技术规程》,规范林业数表工作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8.林木种苗建设成效明显,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显著
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总投资312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213万元。与2009年相比,总投资增长了8.19%,地方配套投资增长了26.69%。2010年,国家开工建设林木种苗工程项目133个,建设规模11896公顷。其中,林木良种基地项目97个,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项目28个,采种基地等项目4个,种苗基地等其他项目4个,建设规模分别为9261公顷、1646公顷、859公顷、130公顷。
2010年,全国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成效显著。修订了《国家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了《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直升机应急支援方案》、《武警森林部队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总体预案》,印发了《森林航空消防管理办法》,森林防火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共投入基本建设资金 11亿元。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共储备扑火物资3.6万件,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拨扑火物资2.7万件,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引进了第三架米-26大型直升机,在江西、湖南、陕西新建了3处航空护林站,大庆基地正式启用;先后举办了20多期防火培训班,培训400多名扑火指挥员,举行2次扑火指挥系统实战演练,组织考察了中俄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提高了各级防火人员综合素质。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严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加强
2010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1176万公顷,其中虫害发生面积为852万公顷,病害129万公顷,鼠(兔)害183万公顷,有害植物12万公顷,共成灾107.8万公顷,成灾率4.6‰。与2009年相比,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有所增加。
2010年,组织完成了《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3)》的编制和论证;积极争取落实了边境地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省份50处国家级监测站的基本建设投资2000万元;组织完成了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验收;全年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2200余人次。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日常监测防控,发现麋鹿魏氏梭菌病、野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6起野生动物疫情,共计 49起异常情况。强化现场督导和工作指导,指导湖北、北京等地麋鹿异常死亡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和隐患排查,配合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北方边境地区非洲猪瘟等外来疫病专项督查。
10.林业科技取得新进步,林业教育取得新成果
2010年,林业科技投入大幅增加,组织实施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中央财政预算项目近 800项,累计争取中央财政投入近7亿元,比2009年增长约21%。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有序推进,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成果丰富。建立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储备库;选育、创制并保存了1000多份油茶优良种质(品系),选育出普通油茶高产、优质、抗逆优良无性系91个,确定了42个良种的适生区域,累计示范面积达5108公顷,建立油茶精深加工技术示范中试线、生产线8条,有机原料生产基地1160公顷。2010年,共登记林业科技成果434项,其中,软科学类11项,基础理论类19项,应用技术类404项。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输出的毕业研究生大幅增加,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林科输出的毕业本、专科生小幅增加,中等林业 (园林 )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输出的毕业中专生大幅度增加。本学年博士、硕士毕业生5398人,比2009年增长14.03%,其中,林业学科博士、硕士毕业生3862人,比2009年增长11.23%;本、专科毕业生52803人,比2009年增长1.19%,其中,林业学科专业本科、专科毕业生32926人,比2009年增长7.50%。全国中等林业 (园林 )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毕业生共43704人,比2009年增长53.63%。
11.林业工作站建设力度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
2010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51943万元,比2009年增加了556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7444万元,地方配套34499万元。全国新建乡镇林业工作站219个, 733个林业工作站新建了办公用房,604个工作站配备了通讯设备,943个工作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2010年,在全国选择了254个县(市、区)开展了林业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建设重点县工作,为3020个乡镇林业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设备。在全国选取82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开展了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
2010年,全国国有林场改造林场和职工危旧房面积18万平方米,修建断头路975.30千米,维修和新建场区道路813.40千米,打机井135眼,建蓄水池78个,铺设输水管道262.30千米,新建和改造输电线路232.90千米。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善了住房、办公、通行等条件,解决了229个居住点4730名职工及家属饮水安全、80个林场场部或分场通电、2个林场场部通讯问题。2010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在2009年试点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全面启动,16.60万户改造任务已全部下达,各方筹资110亿元。截至2010年底,工程已竣工55452户,面积3684843.80平方米。
12.林业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
2010年,颁布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及《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编制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年,全国林业专网节点由37个增至72个,建成了集传输文字、视频、语音等各类信息数据的高标准信息高速公路;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加快办公内网建设,内部网络联通率显著提高;各地各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了机房标准化建设力度,集中购置了服务器、计算机和安全监控等设备;各级林业部门实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有力提升了网站共建共享水平,形成了以中国林业网主站为龙头,以数百个子站为主体的中国林业网大规模网站群。林业开始迈入无纸化办公时代。各级林业部门以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进程,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2010年,制定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中国林业网管理办法》等10多项制度;成立了全国林业信息化标准委员会;发布了首部《中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报告》。
13.区域林业稳步发展,不均衡特征仍然明显
东部地区 区内生态状况总体良好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森林覆盖率达到35.68%。林业经济实力雄厚,林业产业持续高速发展,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为11088.27亿元,比2009年增长34.98%,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48.68%;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34128.77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3倍;林业三次产业结构比由 2009年的32.2∶63.1∶4.7调整为29.7∶65.8∶4.5,第二产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区内林业产业体系完整,林业产业发达,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中部地区 生态建设力度持续加大,非公有制造林比例较高, 2010年,区内造林面积为116.92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19.78%。主要灾害在这一地区表现活跃,森林火灾发生率为0.74次/万公顷,是全国平均火灾发生率的近2倍。生态建设成效较2009年显著,但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任务依然艰巨。林业产出水平整体较强,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13382.28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5倍。木本油料和木本药材种植成为这一区域的特色和优势,产量分别占全国的61.72%和33.76%。
西部地区 西部地区一直是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和林业投资的重点领域,全国五成以上的投资放在西部地区。2010年区内造林面积为342.77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58.00%;区内共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额939.23亿元,与 2009年相比增长22.82%。林业经济总体产出水平较低,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值3979.70元/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4.15%,但与2009年相比,增幅高达29.78%,产业发展持续增速,产业发展颇具潜力。区内林业系统在岗职工人数40.99万人,占全国的30.43%;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持续提高,为22807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2009年增加3293元,增幅为16.88%。
东北地区 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为40.22%,为四大区域中最高。区内造林力度加大,2010年区内造林规模比2009年增加36.64%。公有经济造林26.21万公顷,占51.38%;重点工程造林39.22万公顷,占区内总造林面积的76.89%,国有经济比重较高,重点工程造林作用突出。区内的资源优势尚未转变为经济优势,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7769.98元/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6.67%,林业产出能力较低。该区是我国林业公共财政投资的重点领域,单位投资水平居全国首位,单位造林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为40365.80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投资水平的1.5倍。区内林业在岗职工人数约占全国的四成,职工收入水平有待提高。
14.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履约工作顺利推进
2010年,共争取到日本、韩国、国际热带木材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多、双边政府间和民间合作项目110个,金额2055万美元;世界银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正式实施, 2010年项目完成新造混交型防风固沙林、生态经济型防风固沙林等多功能防护人工林6980.1公顷;“欧投贷款江西生物质能源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作进展顺利,欧洲投资银行首批贷款资金1200万美元已到达财政项目专户。2010年,共签署6份双边林业部门间合作协议,召开了9个双边工作组会议,争取到对外援助培训项目6个,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研究项目 1个。GEF项目在实施最后一年,撰写 6部项目成果专著、9个专题报告;保护区项目点开展了遥感和全球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的培训。防治荒漠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专项合作进展顺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国际公约》(UNCCD)、《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湿地公约》(RAMSAR)履约按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丰富成果。
15.林业政策取得新突破,强林惠林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 2010年,国务院决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一是继续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政策。二是完善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三是完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四是继续实行公益林建设投资补助政策。五是增加森林培育经营补助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委(部、局)联合出台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组织管理、建设管理、验收与管护等 7个方面对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做出了规定。国家林业局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鳄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鳄鱼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和保护效果。
在林地林权管理方面,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林地用途管制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占用征收林地总额和 2011年占用征收林地年度定额的通知》,明确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占用征收林地总额,是各省“十二五”期间审核同意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上限,不得突破。按年度分解的占用林地年度定额实行“五年总控、年度调剂”,加强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按临时占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分类型确定了临时占用林地补偿费标准。
在产业发展方面,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沙产业的意见》,明确了促进和扶持沙产业发展的4项政策措施。一是多渠道增加投入。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三是落实税收、保险等相关优惠政策。四是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林业财政金融方面,中央财政加大了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启动了中央财政造林、林木良种补贴试点以及湿地保护补助政策。国家将7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器械品目纳入了补贴范围,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指导意见,明确了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重点支持领域等政策。
16.林业立法步伐加快,林业执法力度增强
2010年,稳步推进《森林法》、《种子法》修改工作,加快《湿地保护条例》、《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审查修改形成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核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大熊猫借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草案),组织开展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林业执法及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共发生30.45万起,与2009年相比略有增加。森林公安机关全年共立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近2万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近 2万人,收缴林木9万余立方米、野生动物33余万头(只),涉案金额55亿余元。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共查办、督办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00余起,结案率80%以上。进一步加大林业普法宣传力度,组织拍摄了系列普法短剧,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种子法》等,全面总结验收林业“五五”普法工作。
17.主要林产品供需基本平衡,进出口贸易大幅度增长
2010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43189.92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 2.26%。其中: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18 356.08万立方米,国内商品材产量为8089.62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9374.78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5269.44万立方米,超限额采伐、上年库存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约为2100万立方米。全国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43177.04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2.34%。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31726.53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3662.19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7788.33万立方米。
2010年林产品出口463.17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27.54%,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2.94%;林产品进口475.07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40.13%,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 3.41%;林产品贸易逆差为 11.90亿美元。
2010年木质林产品进出口中,原木出口2.84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 123.62%,原木进口3434.75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22.41%;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53.94万立方米,比2009年下降3.87%,锯材进口1481.22万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49.09%;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依次为754.69万立方米、256.95万立方米和16.55万立方米,分别比2009年增长33.93%、26.51%和32.51%,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21.37万立方米、40.01万立方米和53.94万立方米,与2009年相比,胶合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增长19.25%和20.81%,纤维板的进口量下降11.68%;木家具出口161.57亿美元、进口3.88亿美元,比2009年分别增长34.25%和30.20%;木浆进口1130.00万吨,比2009年下降16.78%;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515.80万吨、进口353.65万吨,分别比2009年增长7.40%和1.16%;废纸进口2435.22万吨,比2009年下降11.45%。
2010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116.62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23.20%,占林产品出口额的25.18%;进口170.32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44.53%,占林产品进口额的35.85%。 2010年,林产品出口以美、日市场为主,进口则主要集中于美、东南亚、俄市场,但俄罗斯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前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23.98%、日本9.72%、中国香港5.24%、英国4.62%和德国3.23%;前5位进口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12.88%、印度尼西亚11.03%、泰国10.36%、马来西亚9.90%和俄罗斯7.40%。